小剧场「咖啡厅深夜食堂—蛋拌饭—」

  明天是店休日。

  我关好店,确认了调味料与生活杂货的库存量后,便思考著明天要出门去市场买不够的东西。

  我顺手整理了柜子以及收拾一番,花了比预期更久的时间。

  洗完澡冲尽汗水与灰尘,终于能放松一下时,已经是深夜时分。

  剩下的就只有睡觉。

  我用手摸了摸肚子。

  晚饭结束也已有一段时间,总觉得肚子有点饿了,但也可以忍下来就这么去睡觉。但明天是难得的店休日,所以做一点点对身体不好的事应该也还好吧?

  这么一想,我便觉得有动力,决定吃上一顿宵夜。

  我穿著睡衣从二楼的起居空间来到店铺这边,并点亮厨房与吧台上方的灯。

  这有一种躲过爸妈耳目在深夜偷吃东西的感觉,我心中相当兴奋。

  我打开冰箱,想著到底要做什么来吃。

  理所当然地,这里是餐厅,冰箱里也准备好了各种材料。如果这里只是普通住家,那就用当时有的东西随意做些什么,但像这样充满各种选择,反而令人感到烦恼。

  总之,我不想做需要太花工夫的东西。

  简单、好吃、又可以填饱肚子……

  我依序从上往下打量著冰箱中的食材,当看到某个东西时脑中灵光乍现。

  「就选这个吧。」

  我伸出了手。

  这是白米。

  放在炉火上的陶锅冒出滚烫的蒸气。

  我总是会想:这里是能轻易吃到米饭的地方,真是太好了。虽然比在日本吃的更加细长,味道却几乎没什么差别。

  这世界中常吃到的米一般都是棕色、类似糙米,我却选择买白米。白米虽然是高档货,但我顾不了那么多,毕竟我想吃白米啊,没办法。

  用陶锅煮白饭,光是这样就很赞了,毫无可挑剔之处。

  而且——

  我望向放在吧台上的篮子。

  里面是蛋,还不是平凡无奇的蛋,是栖息于迷宫中的鸟所生的蛋。只是加上「迷宫」这个形容词,便会让人不禁觉得这是什么珍馐美馔,真是不可思议。

  宵夜的食材便是这两项,相当简单,而且很好吃,又能够填饱肚子。

  没错,这是蛋拌饭。

  我观察著差不多该煮好的陶锅,脑子里不断思考。

  乍看之下,蛋拌饭并非料理,在煮好的热腾腾饭上放上新鲜生蛋,再随意加入酱油与化学调味料后,一般人便觉得很好吃了。

  不过,对我们这些蛋拌饭爱好者而言,那是一种过于随便的吃法。

  举例而言,如果是牛排,也会采类似的逻辑来烹调吗?

  是否还是会觉得,只要在平底锅中煎好新鲜的肉,再撒上胡椒盐,便觉得很好吃,且无论由谁来做都一样呢?

  不一样。

  蛋拌饭并非那么简单的食物。

  如同火候会使肉的口感产生变化,又如同水温会改变咖啡味道一般——

  蛋拌饭也会因吃法而使口味产生变化。

  而且,这不是在说哪一种吃法比较好吃,而是哪一种吃法才最适合自己。

  将白饭与鸡蛋放在面前时,首先应该考虑的是自己当下的心情。

  是想要简单、迅速又爽快地大口扒饭呢?

  还是想慢慢地吃,好好品尝刚生下的新鲜鸡蛋呢?

  抑或是将鸡蛋当作陪衬,享用刚煮好、热腾腾新米的甘甜呢?

  总而言之,这是一场与自己的对话。

  真的想好好享用蛋拌饭时,人们便得重新正视自己。

  鸡蛋往往摆出「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吧」的模样躺在那里,但吃它的人并非如此,我们总是非常严肃地面对这场胜负。

  陶锅中飘散出饭已煮好的甘甜香气,打开锅盖后,封锁在锅内的纯白蒸气便会扑面而来,眼前是一片宽敞的银白色平原。米饭一颗颗都很饱满,煮得非常成功。

  我拿著代替饭勺的勺子,用一种彷佛在新雪上留下足迹的少年的心情,将之插入陶锅中。我稍微用力地拌松米饭,这是令人紧张的一瞬间。

  「——真是太棒了。」

  陶锅的好处,就是锅底会留下锅巴。

  受热最剧烈的底部,米会微微烧焦,呈现类似成熟稻穗的鲜艳颜色,我虽然喜欢一咬下去便会产生硬脆口感的锅巴,但用在蛋拌饭的话,这锅白饭便已毫无可挑剔之处。

  整体拌松后,我立刻盛了一碗份的量到饭碗里。

  我用勺子调整了盛到碗里的饭的形状,从四周往中央推挤,将饭压实。这么一来,便出现一座垄断饭碗的山,纯白的米山宛若笼罩白雪的山峰。

  我将饭碗放在前方,调整了一下呼吸,拿起一颗蛋。

  接著在右手中不断调整蛋的位置,寻找一个方便下手的角度。

  蛋各自有著千差万别的差异,昨天敲蛋的方式不可能在今天也完全正确。我用手掌感受著蛋壳的厚度与蛋微妙的曲线,思考著从哪个角度下手才能完美地打破这颗蛋。这个阶段可说是决定蛋能够破得漂亮的关键。

  「——就是这里。」

  我感受到一个恰到好处的位置,蛋在这一瞬间包覆于手掌心中,与手融为一体。蛋是我的一部分,同时是手的延伸部位。

  我举起手臂,垂下手腕敲击桌面,但并非直接敲打蛋,而是用一种「轻轻握拳的手敲打桌面」的意象敲打,动作轻缓却又用足力道,手腕必须十分柔软,用它吸收多余的冲击。

  用敲打桌面的反作用力顺势将手移到饭碗上方,此时我终于再度确认手中握著一颗蛋。

  蛋上有著放射状裂纹,今天的图样彷佛雨后的蜘蛛网,沾在网上的水滴受到雨后阳光的照射,绽放出耀眼的光芒——就是现在。

  我用拇指抵住裂纹,双手使出均等的力气,绝不可将手指插入裂纹之中。变得脆弱的蛋壳在瞬间的均衡后立刻碎裂,若将拇指插得比预计还深,极可能会伤害到蛋黄。

  蛋黄是要在最后才搅散的东西。因此即使打蛋的时候蛋黄膜破裂,导致浓稠的蛋黄流了出来,在吃的时候也没有任何问题。

  不过——这样一点也不美观。

  我极度小心地敲破的蛋壳发出清脆的声响,而蛋白彷佛等待著这一瞬间似地流了出来。蛋白降落于饭碗的其中一边,它带著淡黄色,保留著一种宛如蒙上一层迷雾似的混浊,就像是因晨曦而渐渐变得有些明亮的森林空气般清新。

  我再度点了点头,重新临阵以待。

  我单手之中的蛋壳里还留著蛋黄,它沉睡于少许的蛋白之中。

  为不打扰它的安眠,我彷佛碰触玻璃工艺般地轻柔,慎重地倾倒蛋壳,用另一手的蛋壳接住蛋黄。

  蛋壳中仅存的蛋白,也降落到产生于饭碗里的雾霭之中。

  此时,终于只剩下纯粹的蛋黄。它高耸地拱起,并绽放著晶莹剔透的光泽,充满一种官能般的诱惑。

  我轻轻地将蛋黄倒落于与蛋白相反的一侧。

  宛如被饭山断绝联系,碗内分成蛋白与蛋黄两块区域。

  我拿起准备好的调味料,这世界用的鱼酱味道很特别,有种类似酱油的风味。将其与其他调味料混合,再加入香菇高汤后,便完成我独门的高汤酱油。

  我轻轻地将之一点一点淋到饭山上,以免加得过量。

  饭上呈现出酱油的颜色,宛如随兴挥毫于纯白画布上的笔迹。

  自从打破蛋壳之后仅仅过了二十二秒——

  不会过于心焦,但也不会花费过多时间。

  我拿起筷子,双手合十道:

  「我要开动了。」

  我拿起装著散发蒸气的白饭小山的饭碗,沉积著蛋白的部分开始晃动,蛋黄也在颤动。

  我并没有搅拌它,那是最后的行程。

  首先该尝一口的是白米饭。

  我彷佛削下山的一角似地,将饱含高汤酱油的饭送进口中。

  「呼、呼呼。」

  真不愧是才刚煮好的热腾腾米饭,我不禁开阖嘴巴数次,吸进空气,口中吹出了一阵阵的白色蒸气。

  好烫,感觉都要烫伤了,但这热度使人欲罢不能。

  温度终于下降后,这才能好好品尝米饭。

  米呈现绝妙的硬度,使人能清楚感受到每一颗米的口感。封锁于白米之内的水分与甜味彻底被挤了出来,取悦著我的舌头。而高汤酱油的咸味更是衬托出米饭的美味。

  根本不需要任何配菜。

  在刚煮好的白饭上淋上高汤酱油,这样便能吃下好几碗饭。

  我舍不得咽下这口饭,仔细地咀嚼了数次,每咬一口白饭便显得更甜。

  就是这一口。

  在深夜里肚子微饿的状态下,吃下刚煮好的白饭,这世界上没有比这第一口还更加美味的东西了。

  「啊……」

  我吞下去了,嘴巴里感到一阵空虚,方才还存在的热度已经消失。我俯瞰饭碗,想再吃一口冒著蒸气的白饭,唾液自然而然地溢了出来。

  我咽下这口口水,摇了摇头。

  这饭碗里盛的饭量,多余的部分只能允许我吃那一口。

  我脑中已决定好如何分配这碗饭。

  现在若损失更多的饭,后半段与蛋黄拌匀的份量便会显得不足。如果是这样,浓醇的蛋黄便会使我在感受到美味之前,先感受到腻味。

  我打起精神,严阵以待。

  随后,将筷子伸向蛋白区域。

  应该很少人只吃生蛋的蛋白部分吧,大多数人都认为这透明的部分没什么味道。

  不过,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。

  我将蛋白拌在白饭里舀了起来,送到口中。

  蛋白的冰凉中和了米饭的热度,使温度变得恰到好处,可以品尝到黏稠的蛋白口感以及蛋白拥有的些微甜味。像这样吃的话,便会发现蛋白本身也有味道。

  高汤酱油的咸味不会过于明显,专注于陪衬米饭与蛋白那不过于逾矩的美味。温和清爽的口感蕴含著使人不禁松一口气的温柔秘诀。

  在充分咀嚼并吞下后,口中甚至不会留下任何余韵。这便是那么纤细的味道。

  我行云流水般地伸出筷子,将筷尖插入位于饭山另一侧,宛如端坐于展示架上珠宝般的蛋黄之中。轻轻离开后,蛋黄内便流出比蜂蜜更为鲜艳的液体。

  白米小山与饭碗之间出现了一片黄色海洋,大陆与海,这便是发生于饭碗之中的开天辟地了。

  我缓缓将蛋黄拌入热腾腾的白饭之中,使它带有温度。

  我彷佛受人催促似地将筷子插入饭里,圉起沾满蛋黄的米饭,送入口中。

  ——真是浓郁。

  这是与蛋白分开才能品尝到、单只有蛋黄的浓醇口味,在舌尖上所感受到的蛋黄醇厚柔和口感,使人欲罢不能。

  口中原是白饭、蛋白以及沉静森林般的世界,现在却宛若流入火山岩浆。蛋黄与高汤酱油在口中呈现鲜明的味觉,米饭更打造了使它更加美味的根基。

  耳中彷佛能听见「喂现在可是三更半夜」啊。

  你可以吃这种东西吗?好像能听见自己在低喃问道。

  可以的。

  正因为是三更半夜才可以。

  在深夜煮饭,并放上一颗蛋,大啖混著浓醇蛋黄的白饭,这种悖德的快感才是最棒的调味料。

  我再吃了一口混著蛋黄的白饭。这一口是沾到比较多高汤酱油的部分,大口白饭配上高汤酱油的甜味与咸味,如此一来,蛋黄便能包容过咸盐味的刺激感,使它变得柔和。

  蛋黄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,既能独挑大梁成为主角,又能成为出色的配角。

  然而,继续吃这浓郁的口味,会使得舌头疲惫。

  「差不多该有一点疗愈感了……」

  我将手中的饭碗转了一圈,让蛋白那一侧来到面前,将蛋白与白饭扒进口中。

  啊啊,使人心安,真是温柔的味道啊。

  方才大肆席卷口中的浓郁重口味受到洗涤,换成一股清爽的甜味来访。

  就是这个。蛋白就是这么重要。

  蛋拌饭往往从头到尾都是同一个味道,这样即使再美味的东西,吃到习惯了也会生腻。但像这样分开蛋黄与蛋白,便能边享受各自的优点,边给予口味上的变化。

  我靠蛋白让嘴巴休息一下,终于下定了一个决心。

  分隔蛋白与蛋黄的巨大饭山——我破坏了它的一角。

  我倾倒饭碗,蛋白与蛋黄缓缓地流动,汇集于开通的那一个缺口。

  我用筷尖轻轻搅拌均匀。

  两种颜色恰到好处地混合,却非被彻底染成任何一种颜色。

  我用一口白饭,接触这混合得绝妙的蛋液。

  送进口中的速度不知不觉变快了几分。

  「好吃。」

  温柔的蛋白、口感浓烈的蛋黄、美味的高汤酱油以及甘甜的米饭。

  所有一切都得到完美调和的这一口,使我不禁盯紧饭碗。

  从此刻开始,我便无法克制我自己了。

  我著迷地动著筷子。

  我随心所欲地享受著蛋黄、蛋白以及这两种味道的混合。

  吃了半碗之后,我终于将碗内所有东西搅拌在一起。米粒染上黄色,蛋白也融入其中,高汤酱油的颜色使蛋黄颜色更深,饭中的空气产生微小气泡,使这碗蛋拌饭轻盈地膨胀起来。

  我将嘴凑到饭碗边缘,大口扒饭。

  筷子有节奏地敲打著饭碗底部,含入口中、咀嚼、吞下之前又继续送入新的一口。事情演变成如此之后,便再也无法停下,我凭著本能与一股劲,只能不断地吃。

  等我回过神才发现,饭碗已经空了。

  转眼之间便吃完了。

  我感到惋惜,放下了饭碗与筷子。

  「——唉。」

  我吁出一口气,摸了摸肚子。

  还要、一点,再一点。

  还不够。

  但是。

  我望向陶锅,还有白饭,也热腾腾的,甚至还有锅巴。不过那是要留下当明天早餐的。

  明天早上把它做成饭团也很好,仅使用迷宫带回的盐巴调味的饭檲,光是这样也就够好吃了。

  用高汤与蛋煮咸粥也不错,若是用上大量起司做成炖饭更赞。

  睡觉前吃那么多东西对身体不好,没错,这样不太好。

  不过。

  不过——那又怎样?

  我好像听到什么声音。

  正因为如此,才更好吃啊?

  我咽下一口口水,等回过神来时,手便自己动了起来,身体违反意志擅自行动。不对,这才是我的意志吧。

  我打开陶锅锅盖,将饭盛到碗里。

  再拿起一颗蛋——该怎么吃呢?用与刚才不同的吃法……不对,那样好麻烦啊,就随便敲破吧。

  我随性地在饭上打破蛋,任意地淋上高汤酱油,并随随便便地揽和,接著再大口扒饭。

  「啊、呼呼、好好粗。」

  以结论而言,蛋拌饭不管怎么吃都好吃啊。

  在三更半夜吃更爽。

  最后,我清光了所有煮好的饭,摸著吃饱的肚子,沉浸在少许的罪恶感以及远超过它的满足感之中。

  问题是明天的早餐没了……算了,这就等明天再想吧。

  我现在已经困了,吃完就睡也是宵夜值得歌颂之处。

  我打了一个哈欠。

  眼前摆著碗底朝天的餐具,我双手合十道:

  「我吃饱了。」

放学后,到异世界咖啡厅喝杯咖啡(放学后的来源更新